航运企业应为船员参加培训提供便利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/04/15
交通运输部今天发布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》,分别将于今年6月1日、5月1日开始施行。
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规定,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基本安全培训、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。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。培训机构应当为在本机构参加培训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,并在培训结束后出具相应的《船员培训证明》。对培训出勤率低于规定培训课时90%的学员,培训机构不得出具培训证明。航运公司应当为船员参加船员培训提供便利,建立船员培训制度,开展职业技能、职业道德、法制观念、安全责任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培训,不断提高船员素质。